字体
关灯
   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

67 路大嘴[2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 顶点小说] https://m.iq61.com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高树离,吴少杰,独孤鸣他们也回应路远。


“我等天资比一般内门弟子高出一些,但和剑道魁首比起来,犹如萤火之光与皓月对比啊。”


路远心神一动,拉过高树离的手,小心翼翼。


“谁说不是呢,这些时日,我在天剑宫内,日夜观看那位剑道魁首。”


“你们猜,我看到了什么?”


高树离连忙问道,“看到了啥?”


其余人凑上前,将路远围起来,伸出耳朵聆听。


“我看到顾师兄,也就是那位剑道魁首御剑飞行!”


御剑飞行?


那岂不是说,顾九清也完成无根水,绕指柔的飞剑弹丸之道。


他才拜入剑门三个月啊。


就已经成为一位剑修了?


“你们别不信,顾师兄至少修炼成三分剑意,但我感觉三分剑意都是少了说的,至少是五分剑意,一位半步剑仙!”


高树离连连点头,“我听说过此事,内门都在传言,那位剑道魁首已经步入半步剑仙之位。”


“还有传闻,前些时日拜访剑门的星辰圣女,就是剑道魁首的姘头!”


一位位剑仙好奇看向路远,似乎是在等路远的印证。


路远想笑,但他忍住了。


“对,我也是这么感觉的,看来这就是事实!”


“唉,顾师兄大才啊,有星辰圣女相助,自身剑道天赋冠绝万古岁月,未来这位师兄必定能证道成神啊!”


其余剑修一听,大有感触,纷纷点头。


“是啊,剑门九大真传山峰,山河峰一脉的真传弟子虽多,但剑道修为没有特别突出。”


独孤鸣分析,“莲花峰那位女剑仙座下的三位真传弟子,都已经修炼成剑仙之位,但也有了数百年之久。”


“三长老一脉,只有吴用师兄修炼成剑仙。”


剑仙吴用,就是北斗古城吴家的一位老祖,年岁在三百开外,也是吴少杰的老祖宗。


“九阳峰、九阳峰主门下的剑修也有数位,多数已经修炼数百年,甚至有上千年,以烈阳师兄为首,这位师兄也被誉为剑门三大真传弟子之一!”


剑门三杰!九阳峰烈阳师兄!


“蛮荒峰的风师兄,天雪峰的寒雪师姐这两位剑仙成名已久,早年行走天下,闯出偌大的名声,都历经九百年前的妖魔混乱!”


这三位就是剑门的三杰!


独孤鸣眼神闪烁,“但是这三位人杰,放在这尊剑道魁首面前,黯然失色,只怕只有剑子才能与剑道魁首的天资一较高下!”


如此天骄,他们都能感叹命运不公平。


就在他们感叹之际,路远又说道,“是啊,顾师兄的天资太无双了,不过还好,这位师兄还未成长起来。”


嗯?


其余几位剑修一听,纷纷一愣。


路远要做什么?


他可莫要误入歧途啊。


路远见到他们异样的表情,知晓他们想错了,他连忙说道。


“你们想多了,我的意思是趁着顾师兄还未出名,我们何不成为顾师兄的跟随者?”


跟随者??


几位剑修一顿!


露出复杂之色。


他们是内门弟子,修炼成第三境,是不周境修士,若是进入北地,能开辟家族。


让他们跟随天骄?


此事,他们都未曾考虑。


“我了解顾师兄的背景,平平无奇,顾师兄刚入宗门,还得罪白玉剑仙,也就是曲家那位老祖!”


“我们若是能在此刻雪中送炭,等顾师兄成道,我等就是功臣,有从龙之功!”


成道者,少说也是一位近乎于神的强者!


分封赏赐跟随者,一个长生世家不过分吧?


几位剑修听此,呼吸声急促,他们都心动了。


“不急,不急,你们也无需这么着急回应。”


“我先回天剑宫,等诸位好友想通了,再来再告诉我。”


路远没有催促。


跟随者,事关重大,他们还做不了主,需要询问背后的世家!


路远起身,踏步虚空,飞出雷谷,这才一步一步走上名庭峰,前往天剑宫。


看着远处的路远,高树离,吴少杰,独孤鸣,还有几位世家弟子都陷入了沉思。


许久后,高树离冷冷道。


“我们当中,就属路远心思最多,当初在北地的时候,就算他吵着要拜入剑门。这才怂恿我们一同拜入剑门!”


“现在,他又和我们说此事,我敢断定,路远已经成为那位剑道魁首的跟随者。”


其余剑仙点点头。


他们也想到了这一点。


“跟随者,成道者!此事非同小可,当初他劝我们前来剑门拜师的时候,可是劝说了数十天!”


但今天,只说了几句话就离开了。


这不符合路远的性格啊。


几位剑仙考虑许久,得出了结论。


“这厮,应该在天剑宫窥探到剑道魁首的秘密,这才通知我们一声,但他也不愿意分享跟随者的名额,这才提点了一句!”


一位位剑修互相对视一眼!!


“不好,莫要被路大嘴得逞了,此事我这就禀报给家族!”


高树离着急离开雷谷,其余剑修也随之离开,他们要和背后的家族商议跟随者之事。


名庭峰的山腰处,剑修止步,看着一道道剑光着急飞出雷谷,他微微一笑。


“此事成了!”


见此一幕,路远重新拾步而上。


“也不知师兄什么时候完成泄天机,师兄交给我的任务,都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。”


....


67 路大嘴[2/2页]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